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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用水、出示《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助停水函》虎联办函字【2020】021号文

用户6WErD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17:22: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4801
处理用时:15分52秒
东莞市虎门路东大道13号锦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年10月11日在没欠水费的情况下被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无原停水并拆除水表,工厂近一百工人没水喝没水用,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工厂也不能正常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回应说工厂违法,我厂多次要求把这份《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助停水函》虎联办函字【2024】021号文拿出来看,但都被拒绝。我厂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现要求一、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两天内安装水表恢复用水,如不恢复,根据法律规定我厂自行安装恢复用水;二、出示《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助停水函》虎联办函字【2020】021号来查阅。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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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27241014084840850(粤省心工单编号:04241014084706377155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如有处理结果将尽快回复给您。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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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用户6WErD813小时前
    更正是出示《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助停水函》虎联办函字【2024】021号文
    来自: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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