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莞万科臻湾汇开发商
我们当初怀着对楼盘美好宣传的期待,对更高生活品质的憧憬,倾尽积蓄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屋,当前近收楼,我们面临着诸多严重的问题: 1、外立面材料:开发商在前期各类宣传中,无论是文字、图片、视频中,均宣称和展示楼盘外立面为“大面积玻璃外墙和铝板”,而如今5 、6、7、8、9栋侧面及背面却大面积使用廉价许多的“真石漆”,这一点很大程度上误导了我们的购房意愿是欺诈。要求将每栋真石漆外立面更改为铝扣板外立面。 2、小区园林高价低配:该楼盘从开盘至今,单价都是属于东莞最贵楼盘之一,但是楼盘目前所呈现的园林和配套,其用品,属于严重货不对板,要求出整改方案,园林和公区标准不应低于同在市区、同期建设、同是万科瑧系,且售价比瑧湾汇低的瑧山汇。同时,立即组织业主开放日,提供小区园林详细施工、效果图,并与业主沟通达成一致。 3、装修滥竽充数,降低材料规格质量,和样板房交付标准区别很大,要求开放装修过程业主代表随时现场监督。 4、玻璃护栏减标降配,是安全隐患,高层超高层护栏玻璃交付110cm,和样板房120cm不一样,万科属于超高楼层建筑,这点存在安全隐患,为避免安全事件发生,请督促万科整改。 5、楼顶秃顶(与宣传、展示的不符)前期宣传照中,楼房顶部有美观造型装饰,万科为了节约成本,当前是光秃秃的平顶,与展示的宣传图不符,请协助约束万科整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回复如下:一、经住建局核实处理并沟通协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项目基本情况 投诉涉及项目为“瑧湾汇花园 8、9号商业、住宅楼”,由东莞市万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开发建设,于2023年12月1日起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施工建设,于2024年10月25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根据双方签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约定,将在2024年10月30日前交付。目前开发商已将交付通知书全部寄发至买受业主并通过微信通知买受业主于2024年10月28日-31日进行集中交付。2、投诉反映问题的核实了解情况 我局立即根据职能对图纸、合同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核查,有关情况如下:(一)关于项目外立面使用材料与宣传不符的问题。经了解,您反映房屋外立面宣传资料上展示的为铝板,实际交付为真石漆外立面。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核对报建备案图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外立面为按图施工和按合同约定交付。(二)关于楼顶造型与宣传不符的问题。经了解,您反映房屋楼顶造型宣传资料上展示的有花架造型,实际交付为无花架。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核对报建备案图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楼顶造型为按图施工,未见合同就楼顶的交付标准有明确约定。(三)关于公区、室内装修差,电线使用材料差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核对报建备案图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区、室内装修和电线为按图施工和按合同约定交付。(四)关于园林标准档次低的问题。经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见合同就园林的交付标准有明确约定。(五)关于车位划线设计与现场展示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见合同就车位划线的交付标准有明确约定,(六)关于玻璃栏杆减配降标,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玻璃栏杆在展示用房现场展示的高度为1250mm,实际交付为1150mm,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核对报建备案图纸,玻璃栏杆高度为按图施工,同时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栏杆设置的规范。(七)关于电梯厅和楼梯间无开扇窗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了解,该处为固定玻璃,无开扇窗户,是房屋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核对报建备案图纸,电梯厅和楼梯间窗户为按图施工,同时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防火和通风的规范。(八)关于车位提前预存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经核查,目前臻湾汇花园车位暂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暂未到住建部门办理销售手续,同时经向开发商核实,提前预存为开发商针对臻湾汇花园项目住宅业主展开的购买车位优惠券的活动,意向购买/租赁臻湾汇花园项目地下室车位的业主可凭购买的销售车位优惠券在后续的车位购买/租赁中享受相应优惠折扣,根据双方署的有关文件,该优惠券并不作为认购车位的前置条件,同时非强制要求,如参与活动业主最终不认购车位可以选择退款。3、沟通协调情况 由于上述投诉问题涉及较多业主,经多部门沟通协调,开发商已安排代表和业主代表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在广发金融大厦一楼项目签约处召开现场协调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和主要诉求进行沟通协调,我局、街道平安法治办、市场监督分局、金融办、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一并参加,其中10月28日、11月1日协调会分别持续至当晚约20点、23点,会上开发商代表就业主前期提出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和解答,住建局明确项目房屋外立面、楼顶造型、栏杆、电梯厅和楼梯间窗户、公区装修、房屋室内精装修等内容均为按图施工和按合同约定交付,业主代表认可现场是按合同和图纸施工交付。对要求开发商整改提升的问题开发商意见如下:1、对于外立面真石漆改铝板,5-9 号楼楼栋塔冠、阳台栏杆、楼层新风系统、楼梯踏步地坪漆、户内材料配置、车道吊顶的更改调整问题,因上述施工内容均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现场施工与批报建图纸一致开发商不再进行调整。关于外立面真石漆改铝板,如业主协商一致自行出资更改外立面材料,开发商可协助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及给出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关于车位划线方式,车位共线与否仅为划线方式不同,车位的实际使用宽度是一致的,目前车位未正式销售,如个别业主后续购买车位后需要调整,开发商可进行调整。2、对于园林景观的提升问题,开发商同意业主提出的关于园林景观的提升建议,将对已交付区、未交付区域与业主代表共同商议提升方案进行提升。3、对于车位券的购买问题,车位券的销售为前期销售过程中的优惠活动,并非销售车位,以客户资源为原则,如客户不同意,开发商可退款。东莞市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1月7日 二、您关于“瑧湾汇”项目涉嫌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已收悉,根据线索,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楼盘项目“臻湾汇花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项目“臻湾汇”是由开发商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执法人员在该项目的售楼处现场发现《营业执照》、《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沙盘及VR视频展示(通过电视等大屏幕)等资料。现场检查未发现涉及虚假宣传的资料。您反映该公司对外宣传外立面为大面积玻璃外墙和铝板,现侧面及背面大面积使用廉价许多的真石漆的情况,该公司表示“外立面为大面积玻璃外墙和铝板”在楼栋的南立面,同时,楼栋的北立面的展示主要是通过沙盘模型、楼盘 VR 视频(通过电视大屏幕)进行展示,该展示情况与楼盘实际是一致的。该公司表示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里有明确约定“外墙:涂料 局部铝窗、玻璃”。且与业主签订的《购房确认书》,也有明确约定玻璃对应设置的部位。您反映的样板房护栏 1250mm 的情况,该公司表示在销售前期已在样板房护栏张贴了“特别提示:阳台栏杆现在展示高度约为 1250mm,实际交付高度约为1150mm,制作日期:2023年3月”。由于样板房护栏玻璃更换,所以在2024年7月重新制作“特别提示”(同时有更新该物料的制作日期)并张贴。您反映楼顶秃顶与宣传、展示不符的情况,该公司表示销售现场的沙盘及 VR视频展示(通过电视大屏幕)等官方渠道发布的内容均无显示顶部有美观造型装饰。您反映车位宣传不共线,现在却共线的情况,该公司表示在商品房销售期间,设置了临时停车区,因双线车位(不共线)的空间显得更小,而且容易造成停车视线的混淆,从车位使用的便利性、实用性的角度进行了优化,优化后两柱之间的总宽度是不变的,双线车位与单线车位的实际使用空间也是一致的另外,该公司表示关于车位目前没有正式销售,全部车位的权属目前是属于该公司的。综上,鉴于暂无证据证明该公司虚假宣传,分局决定不子立案,您如有进一步证据及证据的相关出处,可向投诉举报平台进行补充。如涉及消费纠纷,亦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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