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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市区道路和其他道路载人问题

微信用iElWc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0-27 16:12: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5140
处理用时:8天2小时4分
1.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的第四点,市区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2m,其他道路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运用在东城道路上,东城道路属于市区道路还是其他道路。
2.如东城有市区道路请提供东城全部的市区道路名称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谢谢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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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城交警大队电动车执法”的问题已收悉,10月30日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的第四项,市区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2m,其他道路载人不得超过一人的规定,经咨询相关路面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领导,暂无关于“市区道路”和“其它道路”的区分标准。东城街道属东莞市区范围四个街道之一,东城街道辖区所有的一般城市道路按“市区道路”执行。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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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没有相关法律文件证明,既然没有区分,那么我就是无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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