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电费收费标准
请问厚街镇的出租房水电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如果房东没有按规定标准收取,当如何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现行规定,出租屋电费执行终端价格管理。出租屋已经实行一户一表、实行总分表或一表多户计量方式的用电用户,分别执行我市居民终端用电价格。出租屋用电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可用通过租金、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用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扰乱电价秩序。 我市居民电价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对符合《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3号)有关合表用户条件的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目前,我市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为0.6259元/千瓦时。 出租屋水费执行终端价格管理。出租屋已经实行一户一表、实行总分表或一表多户计量方式的用水用户,分别执行我市居民终端用水价格。出租屋出租人向总表之后各分表用户收取的水费=终端用水单价(即出租屋总表水费总额÷总表用水量)×分表实际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出租屋,可持相关证件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人数和水量基数的确认手续。 出租屋水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 如出现违规收费行为,请提供出租房房屋具体位置、并提供相关收费票据佐证,以便部门查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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