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购买汽车退还定金问题
本人于2024年10月19日和东莞市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签定车合同交了5000块钱定金,第一该公司未开发票,第二签之前和销售沟通说办理5年贷款两年提前还可以在还几个月后去投诉银行就可以不用交违约金后还剩余的尾款,但是在办理贷款是银行业务员说此法银行审核是过不了的,因此我认为他是虚假宣传诱惑我签合同所以我要求他退定金,但是销售拒绝。具体诉求:要求东莞市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尽快退定金,对车商虚假宣传诱立合同隐瞒该事实骗我签定车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做出正面回复和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你向我分局反映东莞市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过失的举报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5日前往对被举报人进行检查,被举报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及与您签订的汽车产品定购合同。未发现存在违法的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2024年11月5日短信回复。【市税务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莞市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定金未开具发票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我分局收到您的举报后,依法作出调查处理。您与东莞市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业务未完成,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没收5000元定金作为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若有疑问可咨询:0769-85581126。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厚街税务分局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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