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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福社区涉嫌滥用职权干涉孚泰明园物业

新莞人100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10:40: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5836
处理用时:14天7小时27分
晶城孚泰明园位于南城塘贝北路9号,属于鸿福社区管辖。因原物业(仕豪物业)管理太差,前年通过业主大会投票结束了与仕豪的服务合同。后鸿福社区指定了和洋物业过渡代管,但和洋物业服务质量极差,业主投诉不断,现和洋物业撕毁临管合同,仅提前十多天告知业委会将在10月31日结束服务合同。经业委会多方寻找,碧桂园物业有意愿接受临管,但鸿福社区坚决不同意,必须使用他们指派的柯维物业或从应急库抽签。经查证,柯维物业成立于2020年11月,参保人数仅有5人,如此规模的企业怎能为小区众多业主服务(没有1个业主同意此物业临管)。如从应急库抽签,鸿福社区是否也会从中干涉等等。小区业主都担心会受到不公平对待。为什么作为业主,没有选择临管的权利?业委会也在积极推进物业遴选事项,作为社区,更多的应该是服务群众,尊重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才对。鸿福社区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问题?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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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鸿福社区已告知关于孚泰明园小区和洋物业撤场的处理建议函,内容提及:兹有我社区于2024年10月31日接到孚泰明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关于广东和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洋物业”)的撤场通知及处理办法的函,接函后社区约谈了和洋物业。社区经研究对和洋物业撤场的处理办法作出如下四点建议: 建议一:经社区与和洋物业沟通后,和洋物业口头承诺社区在确实找不到物业代替其临管的前提下,可以维持对小区临管服务到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出新的物业公司为止。建议业委会与和洋物业加强沟通,尽快推进新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并提前做好和洋物业后续撤场的应对准备。
建议二:业委会在半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建议三:业委会可按南城房管所的指导意见在应急物业服务人预选库中选取一家作为小区的临管物业公司。 
建议四:鉴于业主反馈小区目前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护栏生锈、雨污分流无法推进等问题,社区从小区实际情况出发,建议业委会和业主在社区辖区内按相关程序选一家愿意解决上述问题(消防、护栏、雨污分流)的物业公司作为临管物业,服务期直到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新的物业公司止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小区所存在的问题。 上述四点建议希望业委会认真思考并听取,切实解决好小区问题。
二、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出现失管、弃管状态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在应急物业服务人预选库中随机抽取一家物业服务人,提供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涉及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应急服务,维持业主基本生活需求。应急物业服务期间,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应当协调新物业服务人和应急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应急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配合。鼓励业主在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前,对是否选聘应急物业服务人为新物业服务人进行表决。” 2024年10月28日的下午三点,鸿福社区联同房管所组织了孚泰明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会议上房管所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条例组织好业主大会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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