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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难于上青天,有人蓄谋阻碍业主委员会成立!

用户GbzByT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13:54: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5881
处理用时:6天23小时38分
您好,我是大朗碧桂园的10栋1单元的业主。大朗碧桂园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组成立,已在2024年5月12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期间社区社区负责人多次在微信群约定会议邀请大家积极参与,但一些成员***多次无法参与(每次参与人总数不够总是不够),导致未能成功举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选举。最终收到《关于六个月未召开业主大会便解散筹备组的通知》!!!无法召开的原因是筹备组部分成员不履行职责导致,后果却是直接损害业主权益,对业主是极不公平的。我的诉求:1、要求责任部门延长筹备组工作时间至少半年以上。 2、请求大朗房管所和大井头社区居委会把之前不能参加的成员更换掉,更换有时间有意愿服务的成员。并且有效推进大朗碧桂园小区临时业委会大会的召开。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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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大朗房地产管理所调查,现回复如下:一、大朗碧桂园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24年5月12日成立,筹备期间大朗镇房地产管理所及属地社区在大朗碧桂园业主大会筹备组微信群通知业主代表开展筹备组工作,但业主代表无回应。后大朗镇房地产管理所会同属地社区多次召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到属地社区会议室开展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通知每次参会的业主代表仅1至2名,无法商定筹备工作。另,小区管理规约草案等相关筹备工作资料早前已交给业主代表商议草拟,目前仍未收到业主代表草拟的小区管理规约等资料。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系由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协商推选产生,筹备期间未收到有业主代表申请退出业主大会筹备组。三、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筹备组成立后六个月内无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或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自动解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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