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老赖行为
本人于2024年7月1日入职改公司,10月16日正式提出离职,离职原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几百几百的发,8月份的工资拖到10月20号才给到。加上公司出线问题,实际经营人因未知原因被告,本人有权怀疑他无法支付工资。且在职期间,根据物业了解,改办公室长期拖欠物业费和电费。7-10月广东天气火热,办公室基本不给开空调,更没有高温补贴,试用期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000,还要每个月押1000块,实际每个月只发2000,2000块还不是一次结清,几百几百的发。本来当月工资下个月20号发就已经押了一个月了。因为工作实在难找所以答应了这个要求,但是要求实际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不知道。本人7.1号入职10.16号提出离职,公司应付9952元(9000元为3个月全勤工资,952元为10月份实际工作5天的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当月工资除以当月劳动天数为日工资,10月份超过试用期3个月,工资是4000每个月,10月份当月总劳动天数为21天,4000➗21天=190元/天,本人10月份工作5天,应发放952元。)公司先只发了4000元,还欠5952元。负责人答应10月份全部结清,先已经11月1日,一分钱没给,找各种理由延期发放拖欠。 本人问过之前离职的同事,他如此拖欠工资我不是第一个,从第一个员工就有先例,且第一个员工拖欠时长好几个月。从第一任员工就是如此毫无道德底线。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对于您本次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东莞市科达隆电子商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现阶段资金周转不灵,并承诺反映人工资在11月之内全部结清。随后我分局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相关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我分局工作人员继续跟进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联系电话:8618917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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