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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

A投诉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0:07: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6506
处理用时:41分43秒
外省的人员在东莞今年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还没有满15年,人还在东莞工作,因为在东莞没有买满10年,只能转回

老家去购买,哪么医保是否自己可以在东莞购买。




以上请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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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二十一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大额补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且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不再缴纳医保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医保、大额补助的缴费年限以参保人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和大额补助年限分别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缴满25/30年,且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已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手续的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

1.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曾以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本市;

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4.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长。

办理材料
1.中国大陆内地参保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以通行证参保缴费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人员以居住证参保缴费的,提供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参保缴费的,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件事申报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字捺印确认。

表格下载: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12/post_3512992.html#3332。

办理地点:
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任一园区、镇(街道)的医疗保障局前台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费手续后,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的参保人,持《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件事申报表》、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于当月内到税务部门窗口办理退休状态变更或相关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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