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鸿福路站更名
反对鸿福路站更名 1.命名不合规定。据查,东莞市暂无地铁站命名相关条例,但广州市《地铁车站命名规则》可供参考,其中有:“不得与本市或与本市互联互通的地铁线网的地铁车站重名”一项。又据6月18日东莞市轨道交通局《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22—2030年)及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35)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显示,东莞地铁二期建设规划拟定深圳市4条地铁连接东莞,且深圳已有地铁站“市民中心站”。再据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十四五”规划中,在第八章《把握“双区”建设重大机遇 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有“推进与深圳公共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全面对接”的重要指示。据深圳市《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第六条:“跨市域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由相关城市协商确定”。在大湾区地铁互联互通建设背景下,东莞所谓“市民中心站”不应与已有的深圳“市民中心”站重名,否则将背离莞深一体化的前景。 2.程序不完整。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查询,本次更名并未进行相关公示与征求意见。违背政务信息公开原则。 3.历史教训。片区名称一般比较长远且稳定,反而地标建筑可能会搬迁或改名。比如2号线鸿福路站建设期间都是叫会展中心站,但后来有会展中心改造计划,就定名为鸿福路站。
您好!您提出的轨道交通鸿福路站改名有关问题收悉。经研究,现就您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轨道交通线运营开通前,各车站命名遵循国家、省市规定的命名原则,结合区域特征、历史文化传承、当地政府市民认可度等。东莞地铁车站的命名原则主要为:当地片区或村镇名称、当地古迹或游览地、当地标志性建筑、车站所处路名,1 号线全线命名已征求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园区)的意见并并按规定报批。 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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