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问题
1.在东莞用东莞的公积金贷公积金贷,然后现在换工作了,变成深圳的公积金了,现在东莞公积金账户查询不到这个深圳公积金信息,请问连续12个月后,撤销违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回答请具体点。不要太广泛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撤销/停止计收违约金业务所需资料:(1)借款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则上由借款人本人办理,提供借款人身份证件原件。若由配偶代办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若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明确委托代办相关事项的公证书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申请人必须为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书原件。(2)与申请原因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连续缴存的提供:职工个人缴存明细。因异地连续缴存或异地办理退休提取两种情形申请撤销停止计收违约金,申请人可通过柜台、个人网厅和微信等渠道办理,申请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授权后再提出申请,当前支持获取全国缴存信息和全国退休提取业务信息,获取成功业务立等办结,否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驻市民中心业务审核组于3个工作日内复核后办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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