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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缴费制度不合理

WGF1314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03:29:5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7191
处理用时:22小时33分
东莞职工医保现有缴费制度很不合理,例如职工A月薪25000缴纳单建统筹医保缴费按3.5%来算应缴费用为875元,如果职工B月薪10000缴纳统账结合(有个账)医保缴费按7%来算应缴费用为700元,这样来看职工B缴纳费用比职工A的低多了,但是职工B所享受到的待遇却比职工A的好很多,职工B不仅仅多了住院补充险,还有个账现金,而职工A缴费多了却没有住院补充险和个账现金,这样的缴费制度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希望领导能参考深圳和广州的医保制度进行医保分档缴费改革,多缴费的待遇相应的提高,做到公平公正。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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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市现行实施的《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是对标上级政策,结合实际从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改革政策衔接等,对东莞市基本医保及补充医保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职工医保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并规定:“用人单位以单位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职工的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对应的参保险种费率共同缴费,职工按照对应的参保险种享受待遇。11月8日,我们工作人员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以上政策规定。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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