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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1月6号晚9点28分在东莞东城沃尔玛购买巧克力蛋糕一份,当天10点半到家拆开看已经看到发霉变质

微信用Tlx0q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18:57: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7349
处理用时:12天18小时58分
11月7号打通客服电话协商退货赔偿事宜,工作人员一开始承认是食品问题,同意退货处理。但我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十倍赔偿后,工作人员却推脱说可能是其他顾客拿走,后面不想要但是没放回原位置导致的发霉,只同意赔偿原价
商家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赔偿支付款十倍,不满一千元按一千算;2. 商家加强对售卖产品的监管,不要再售卖可能威胁到消费者安全的产品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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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沃尔玛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被投诉人持有有效证照,检查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储存区未发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关于您提到食品变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营业场所涉及的巧克力蛋糕进行检查,现场检查该产品均有出现相同的情况,被投诉人供述为糖粉,并不是发霉变质。同时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供了涉及食材的进货单据、供应商证照以及合格的检验报告等资料,鉴于暂无充分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存在投诉反映的违法行为,我局不予立案;并已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进行加工,做好三防措施,定期除四害,保证厨房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加工区管理。
关于您提到的退款诉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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