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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盈聚电源恶意变相辞退员工

用户jI4t4O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09:37: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7879
处理用时:6天7小时17分
东莞市盈聚电源有限公司已针对我本人做出如下行为:
1、违法针对性单方面给本人放长假
2、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违法不提供工作条件,停用电脑登录账户
3、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工龄2.5年

要求:
1、不同意放长假待岗,解除劳动合同给经济补偿金(工龄2.5年)
2、足额补缴社保、公积金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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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石碣】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投诉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案后,我分局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因双方对放假、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我分局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关于您投诉东莞市盈聚电源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未依法为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问题。 我局已出具《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情况告知书》。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碣分局,联系电话:8183779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公积金中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提供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以便我中心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存金额,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或(松山湖、水乡功能区、滨海湾、石龙、虎门、塘厦、常平)七个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您反映的社保方面的问题不属于我中心管理职能范围,请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感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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