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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性执法问题

用户pyn1sD 来自: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11-12 23:29:0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488095
已超时
东莞市快乐易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文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年盘踞在东莞市销售不合格移动电源,在拼多多ACOTASSAS文兴专店、快乐易电备用电源经营部、文兴能源店以及淘宝店铺快乐易电直销店、文兴能源工厂店存在大量销售记录,相关交易评价图片均可查证所销售产品存在不合格。
根据东市监处罚〔2024〕021018233号举报人举报两台你们机械性处罚两台,对店铺其他型号不合格移动电源不做处理,然后举报人一年以后再次买了该公司其他型号依据不合格,举报不合格你局答复已经处罚过一次不立案。再举报答复经营异常找不到不立案。行政处罚几千块钱了事,对不合格移动电源也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追回处理。是不是企业交钱了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下违法企业可以继续光明正大卖不合格移动电源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据包括电子凭证平台销售记录,相关企业在得到轻微处罚继续售卖不合格移动电源应该加重处罚而不应该不立案。
现要求对以上涉案两家企业以及以上店铺做重新调查,已经对本人第二次购买的不合格移动电源举报重新处理,对不合格移动电源召回,此事会持续追究。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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