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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报建民房必须有土地使用证这附加条件

乐乐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4-11-13 13:04: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8183
处理用时:13天19小时26分
农民自建房在近年来已经摸底调查的清清楚楚了,家家户户谁有没有住宅,像我们宅基地面积严重底于生活标准的,历史遗留没有证件的为何报建就要卡在这个土地使用证上,请尽快取消以土地使用证报建这个与土地管理法相抵抗的附加条件,附加这项,是我们真正需要改善居住环境的一个重大阻碍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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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先生:
关于您反映取消报建民房必须有土地使用证这附加条件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农民安居房是指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经批准”是指已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因此,我市农民安居房报建需要取得以上文件或证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批准手续。关于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办理,建议您咨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的登记,建议您咨询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没解决问题,应该让市民自己问,问门应该将问题提交各部门商议解决

我要说两句

5参与

2评论

  • 代号00711-15
    支持,无疑给老百姓添堵,变相为难老百姓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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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市民11-14
    现在都房地一体了,为什么还要凭土地证报建?有人能解释一下吗?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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