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3日出台的购房契税新规,请问是否马上实施?
关于2024年11月13日出台的购房契税新规,请问是否马上实施? 以什么时候为时间节点?请解答,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您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具体文件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fg/2024-11/14/content_0289c52475614b0c9d89145c43310721.shtml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一步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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