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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2345不按照《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导致问题无法结果

A勇哥S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1-14 09:58: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8353
处理用时:15天7小时26分
东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在东莞市12345及承办单位就是一纸空文,一是按照《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2024年1月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办理诉求事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诉求受理当日联系诉求人,使用规范用语,耐心沟通,认真了解诉求内容,听取诉求人意见建议;”,涉及东莞市12345及承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及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在受理当日未与我沟通,该热线及承办单位存在不按政策执行;第二按照《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2024年1月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一)对诉求事项进行针对性的正面回应,不能简单罗列法律法规,不得漏答或者刻意不答;”针对我在粤省心及东莞市12345热线中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未按照此规定给予正面答复,且给予结案,导致目前在东莞市12345热线在处理工单将近40余件(包含粤省心案件)。请东莞市人民政府对自己下发的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办,让老百姓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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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热线均已按《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有关工作流程的规定转办及答复。根据《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六条 12345热线诉求事项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回复相关诉求事项,对诉求事项的办理行为、办理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需查询工单办理结果,您可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东莞12345热线”,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诉求”一栏中查询;或通过登录东莞12345热线官方网站(http://www.dg.gov.cn/12345/)登录用户后,在“用户中心——我的诉求”一栏中查询。感谢您对12345热线的监督和支持!【长安】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该工单为重复投诉工单,其与工单编号为27241018105040481HBD1、0124101817165962101HBD1提及的诉求人名字、联系方式、诉求及内容基本一致,由于工单编号为28111412011026101HBD1阳光网的诉求件我部门已作出答复,现工单诉求市民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此工单不属于热线工单受理范围,谢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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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所问非所答,未给予正面答复,截止目前该热线办及承办单位均未在受理当日给予沟通反映内容具体情况及大部分反映的问题未给予正面答复。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1评论

  • A勇哥S12-01
    东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就是一纸空文。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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