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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顺风车的政策咨询

yy12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15 14:58: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8600
处理用时:3天2小时32分
最近很多平台推送顺风车的广告,说跑顺风车不违规,不要双证,每天跑几单,走平台就是合法的。然后又看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有以下几点想咨询请教:(以下默认全部按平台指引操作)
1、每天下班后或者周末闲时,在平台接2单顺风车,是否合规?
2、车主先发布行程乘客联系拼车,与乘客发布行程车主联系拼车,是否都合规?
3、平台提供的线路不一定顺路或者方向相反,是否合规?
4、平台提供的收费标准,平均约1元公里,是否合规?
5、其他关于跑顺风车合规的建议。
问政部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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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第一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供出行线路相同的人(以下简称“合乘者”)选择乘坐其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第三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禁止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第六条,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每车每天不得超过3 次。其中有跨市出行服务的,每天提供合乘出行服务累计不超过2 次;免费互助合乘的次数不受限制。通过合乘平台出行的,每个合乘计划及线路只能在一个合乘平台发布。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平台不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您可以参考《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了解具体规定,如发现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提倡“免费互助”出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点评:没有具体回答,复习了一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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