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第十三高级中学社会实践活动问题
学校将于12.5-8日举行研学活动 共有3条收费路线和1条免费路线可选。不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通过志愿活动来获得相应的学分。但未参与研学的同学和参与其他路线且已返回东莞的同学都需留校上课。请问这是否合理呢?既然选择不参与研学活动,不需要通过此次活动来获得学分,为何还要将学生留校。学生的周末12.7-8也要留校,是否应该在周末期间让未参与研学或已返回东莞的同学回家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校将于12月4-7日分批前往珠海、潮州、长沙、重庆等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学教育实践活动,由于各条路线的课程安排不一致,时间、距离有差别,所以采取分批出发的方式。由于12月4-6日是正常上班上学时间,学校计划未参加研学或未到出行时间的学生正常上课,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业。不参与研学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可由家长向年级提出请假申请,并由家长到校亲自接回。研学指导文件中提到的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社会实践学分一般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放假时间参与。 我局已要求学校要做好学生的解释和引导工作,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家校协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如仍有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学校德育处提出(联系电话:0769-83209288)。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关注和建议!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