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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政策

laobin88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11-15 17:43: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8647
处理用时:3天13小时53分
东莞市文广新局并寮步镇宣教办:
       请问现在东莞市内办理新网吧政策内对房产要求是不是一定要商业房产证。
       现寮步镇松柏路305号4栋125室被注册成风尚网吧,已完成装修。
       此场地原为全讯电子厂宿舍楼,见图片。宿舍楼改建成网吧是如何通过审批的,有没有政策说明是不是不需要商产房产证。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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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其中经营场所条件主要包括:一是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二是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截止目前,您所反映的风尚网吧尚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若发现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业经营,相关部门将立即对其进行查处,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陈生,联系电话:0769-833269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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