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
本人居住在东莞市桥头镇,于9月22日,本孕妇突然破水,打120报警,警察调度临近医院救护车,当时询问120可否送往市妇幼就医,120说可以,叫我把需求和救护车司机说就行了。当我上了桥头医院的救护车,说要前往市妇幼就医,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拒绝了我的请求,并要我立刻支付200元左右的出车费,我不肯,医护人员与司机表示他们的救护车只去桥头医院,不去别的地方。要么下车要么去桥头医院,医护人员多次出言劝阻我们,并坚持要把我送到桥头医院就医,我不肯去,医护人员让我当场下车并要我立刻支付192元的出车费,当时本人已经宫缩肚子痛了,情况紧急,迫于无奈,我们只能选择先让救护车送我们到桥头医院,然后家属开车来桥头医院接我去市妇幼。对于拒载,我不能理解,车上有监测胎心的装备,为什么不能尊重一下孕妇本人的就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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