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本土地证合证才能报建
1.补证是没有证的,合证是有证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一个没有证,一个有证(已经取得用地审批)。为什么合证一定要按照补证的暂行办法来执行?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乱作为? 2.合证需要村民投票通过才能合并,那是不是意味着社区村民通过投票的主观意识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土地证是有法律效应的(我会向法院起诉相关部门)。合证这个业务之前本来就是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审批的,为什么现在变成社区村民投票,不动产登记局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 3.相关部门说合证需要重新测量坐标,需要收取2000元费用。但是土地证本来就有红线图跟坐标的,就算合证之后,最左边跟最右边的坐标是不会变的,为什么需要重新测量?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关于这个涉及到金钱问题,我会向纪委举报相关部门。 4.既然已经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这是有法律效应的,为什么还要村民投票,是否村民投票可以否定政府用地审批行为?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土地所在位置(XX镇XX社区/村XX路XX号附近)}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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