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设置不合理停车收费
试问村里设停车收费合理吗?这不是变相压榨老百姓吗?这样收费老百姓房子还能出租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含场地、泊位等,下同),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活动,可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另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村(社区)及其他权利人应按照停车设施类型,根据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需求,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定价部门,在停车管理上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村(社区)依法施划路内等纳入政府价格管理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对于我市部分村(社区)内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是否可实施停车收费的问题,村(社区)应根据《通知》要求经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具体您可向属地人民政府反映。另外,村社区道路以外的非自然垄断和非公共公益性质的停车设施(露天、工商业、产业园区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停入自有产权(使用权)用地的车位(车库)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如您对围合管理区域有异议,请提供该区域位置(XX镇XX社区/村XX路段),以便部门跟进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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