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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以与合同约定不符材料导致出现质量问题

g19854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1-27 19:14: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0724
处理用时:14天18小时24分
我于2023年5月在中堂金豪家具广场定制一套全屋家具,由于商家用了非合同约定的板材导致酒柜的侧板出现开裂,商家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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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已受理,现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10-12日联系了被投诉人东莞市中堂金顺家具店,向其告知您的诉求,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后,表明拒绝参加消费调解,并向我分局出示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拒绝进行消费调解,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投诉作终止调解的决定,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短信告知了您终止调解的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堂分局,联系电话:0769-813116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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