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建议
建议入户条件居住证不满连续一年的,把续签两三年以上的也列入条件当中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市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为: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结合上级规定要求和我市实施情况,积极开展研究和认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