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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路边停车位催费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0769小生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1-28 17:43: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0990
处理用时:15天11小时49分
2024-11-23,路边停车收费,走得急,忘记扫码付费,欠费14元。
2024-11-28,直接收到接近威胁级别的短信通知。
彩信内容:欠费通知单
莞停车车主:
感谢您多次使用我司运营的路内停车泊位,已多次产生停车欠费。现请您于收到本通知单后5日内将上述费用缴纳完毕。如您对欠费主体、车辆停放记录及费用存有疑问或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单后5日内联系我司予以核实。对于逾期没有进行补缴的单位或个人,我司将会对车牌号码进行公示,并将可能导致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影响您的信用。
联系电话:0769-22118876
停车费缴纳途径:1、关注“莞停车”微信公众号,在“停车缴费”中的“欠费补缴”进行缴费;2、现场向巡检员补缴。
短信内容
【莞停车】粤XXXXX车主,您有一笔在东莞路边停车费用即将逾期,逾期将被列入平台监控名单,已缴请忽略,点击查看XX 咨询电话0769-22118876  
另“交管12123”已上线单位用户版,可线上管理单位名下车辆及备案驾驶人信息,查询交通违法记录等  拒收请回复R
问题1:14蚊就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能试试吗?
问题2:发短信就发短信,还扯上“交管12123”,这算不算想扯大旗啊?
问题3:就不能点发个催费信息,(粤XXXXX车主,您有一笔在东莞路边停车费用即将逾期,请及时缴请,已缴请忽略,点击查看xx),说明情况就好了,收到直接付款不就行了,一来就好像我欠他几百万的样子,一来就吓我,有必要吗?
问政部门: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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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车辆停放者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您的车辆停放在我司经营的停车泊位,已享受我司提供的停车服务,应及时缴纳停车费。如不缴纳停车费,停车欠费记录会一直留存,我司也将不断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缴。我司已加入平台监控名单功能,对不缴费行为作出监控,已向与交警部门进行联动,对未缴费的车主发短信仅作提醒,不存在威吓性质。您目前仍存在一笔欠费订单未补缴,建议您及时补缴。
     2024年12月3日,我司工作人员已向您致电解释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微信用0G6Wk12-14
    很多时候已经回到家了,还继续在计时收费,很无语真的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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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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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rhtEk12-14
    你司经营的停车泊位,公共资源什么时候变成你司的了,你司好大的权力哦,谁允许你司利用公共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你司违法收的钱什么时候退还给我们!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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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兰63211-29
    公章都没有的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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