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莞城区圳头城市更新折迁存在严重问题诉
莞城将圳头列入城市更新实为好事,但由于村集体物业没有达成统一补偿方案情况下,且已签拆迁协议的群众交房屋也不达80%,进行不规范及零乱拆迁行动,导致噪音扰民、拆迁建筑垃圾阻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恳请暂停拆迁,还群众和诣居住环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圳头项目指挥部了解,广东省、东莞市“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中,并未明确要求改造项目必须实现八成的房屋移交率才能实施拆除。同时,根据《东莞市莞城街道圳头城中村改造项目私有物业拆迁补偿协议》文本第6.4条约定:实施主体、乙方签署被拆迁物业移交确认书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处理的,并且实施主体按本协议第2.3条、第3.2条(如有)、第3.3条(如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后,被拆迁物业的全部不动产权益均归属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被拆迁物业进行处置或实施拆除。综上,莞城街道办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在接收被拆迁物业且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后对被拆迁物业进行处置或实施拆除。关于建筑垃圾的问题。根据圳头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计划安排,目前对部分已移交物业进行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临时存放在原房屋位置。关于噪音的问题,圳头项目指挥部已要求拆除公司每日的工作时间为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得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此外,该指挥部也要求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安排,将产生噪音较大的工作安排在工作日期间,周末进行产生噪音较小的施工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群众的影响。下来,该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降低施工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圳头项目指挥部 22112067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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