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东莞医保没有个人账户?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请问东莞人社局,为什么在国家大力推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式的今天,我们广大的东莞打工人连个人账户的待遇都享受不到呢?这完全就是雁过拔毛,让广大打工人沦为韭菜交了医保却无法享受到应得的待遇!在此勒令东莞人社局立即改正错误,不要寒了为东莞的飞速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打工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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