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东莞医保没有个人账户?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请问东莞人社局,为什么在国家大力推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式的今天,我们广大的东莞打工人连个人账户的待遇都享受不到呢?这完全就是雁过拔毛,让广大打工人沦为韭菜交了医保却无法享受到应得的待遇!在此勒令东莞人社局立即改正错误,不要寒了为东莞的飞速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打工人的心! 昨天给的回复“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身份证号码},以便部门核查处理。”,我投诉的这个不是个人问题吧?凭什么要我补充身份证号码?麻烦正视我的问题,谢谢! 另外,不要给我回复什么东莞社保分两个档次,为什么别的城市没有,就东莞搞这种奇葩政策?就不能统一给我们合法缴纳医保的打工人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可分为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和统账结合职工医保两类,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省要求的框架内建立职工医保。我市依据上级文件出台《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自2024年1月1号起实施,调整制度框架。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规定,我市职工医保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费,且由用人单位以单位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单建统筹职工医保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不同,享受的待遇也有所不同。统账结合职工医保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7.7%按月征收;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5.7%(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个人缴费费率为2%,建立个人账户,每月按规定划拨相应金额。单建统筹职工医保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3.5%按月征收;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3.0%(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个人缴费费率为0.5%,不建立个人账户。因此,建议您的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全单位职工的意愿后,以单位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2024年12月10号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法联系。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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