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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支付代通知金

顺义1983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2-07 09:01: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2699
处理用时:6小时10分
1. 本人2024年8月7日入职广东新氧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同年12月4日被辞退,并要求当天离开公司。入职3个多月,过了试用期,公司以未转正为由,不给赔偿金。按照《劳动法》公司辞退过了试用期的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行式通知本人。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应该支赔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当天也报了警,有警方回执。由于势单力薄,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个代通知金公司只支付了半个月。所以公司还欠我半个月代通知金。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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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提供用人单位经营地址、劳动人员个人身份信息}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问政人评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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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

1评论

  • 用户5ACAaO12-12
    你入职都没有满半年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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