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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问题的质询

热心市民Ch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2-07 20:56: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2776
处理用时:15天20小时1分
就东莞市区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问题,本质询代表东莞广大市民心声,现向贵局提出疑问如下:
1、收费标准。目前路边车位半小时即收取6元,远超出大部分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否背离利民惠民出发点?
2、收费公司。据了解,收费公司为私人企业,请问为何市民停在路边的车费,会交由私营公司?私营公司招标是否透明化?私营公司选择标准是否有公开?
3、收费原则。首先,市民是有交税的,为何停在公共路边要向市民收取停车费?其次,收费公司没有向停放车辆作出任何服务,请问市民具体交的是什么费用?保管费?

由于以上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导致目前很多车辆故意不停在划线范围内,乱停乱放现象加剧,与原来的“规范路面交通管理”初衷背道而驰,请问贵局是否有考虑过改进措施?

综上,我恳请贵局对以上问题作出详尽答复,建议必要时及时请示上级,作出相关改进。
问政部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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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23日下午致电您,但电话无法接通。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路内停车泊位划设及收费问题 路内停车泊位的作用主要为解决市民出行临时停放需求,而非长时间停放,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及使用,提 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市场供给,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如果路内停车位不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将会导致周边村(社区)等区域的车辆大量外溢到城市道路内,影响市民出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东府〔2024〕18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非繁忙时段计费”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可引导机动车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以合理停放和使用。 根据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市对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标准如下(详见《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重点区域 繁忙时段:首小时以内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5元/辆,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6元/辆; 非繁忙时段:每小时2元/辆,最高限价8元/辆; 2.非重点区域 繁忙时段:首小时以内3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2元/辆,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3元/辆,最高限价35元/辆; 非繁忙时段:每小时1元/辆,最高限价5元/辆; 3.村社区区域 繁忙时段:首小时以内3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0.5元/辆,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1元/辆,最高限价17元/辆; 非繁忙时段:每小时1元/辆,最高限价5元/辆。 注:重点区域停车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费,非重点区域停车不超过 30 分钟的免费,超过免费时限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繁忙收费时段: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9:30-21:30),村社区(8:30-20:30)。 若市民对路内停车位具体收费标准仍有疑问,可联系发改部门进一步回复处理。 二、关于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费用去向问题 道路停车泊位属于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市政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依规定按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目前我市路内停车泊位采用主要由市属国企等企业统筹参与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市属国企等企业向市镇政府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目前仍有少部分路内停车泊位由私营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接运营管理工作。 道路停车泊位的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其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改善停车设施,用于停车设施的维护、升级和扩建,确保停车环境的安全与便捷。二是城市交通管理,支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三是公共服务支出,部分资金还将用于其他公共服务支出,以支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我市致力于通过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不断改善停车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黄梓淇,电话:0769-22002006)

问政人评分

2分
点评:既然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很多车辆故意不停在划线范围内,乱停乱放现象加剧,与原来的“规范路面交通管理”初衷背道而驰),请问贵局有无反思过如此执行是否存在弊端?如何优化?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3评论

  • 热心市民Ch12-26
    既然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很多车辆故意不停在划线范围内,乱停乱放现象加剧,与原来的“规范路面交通管理”初衷背道而驰),请问贵局有无反思过如此执行是否存在弊端?如何优化?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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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规做事12-26
    “为了你们的安全”、“为了方便市民”,这就是你们收费的理由?真正为民是用心,不是收费。况且,养路费等在买车加油就已经有附加,你们再出台这种收费的理由对市民来说都是借口。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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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市民Ch12-12
    停在停车场,人家起码还负有车辆保管责任;而停在这些路边车位,工作人员只负责贴票收钱,车被剐蹭被盗抢就不关他们事了,那为什么还要收车主的钱呢?凭什么?收的是什么费用?还要收得比市场化停车场的还贵!最离谱的是,好多时候没停够半小时已经贴票收钱了,申诉还特别麻烦!难怪现在这么多人都不愿意交费!而且这些钱还是进了私营公司的口袋;大家为了规避这些收费,还故意把车停在线外,线内一堆空位,乱停乱放更加严重,相关部门对这些现象视若无睹?!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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