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色人才补贴申请问题
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暂行细则》(东人社发[2022] 44号),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首次补贴申请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 关于申请补贴补贴的条款,想了解下,如果在2024年通过了特色人才认定,且在2025年在东莞完成首次购房,能否在2025年提出购房补贴申请?还是理解为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的购房都不适用该细则。 麻烦释义下,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暂行细则》有效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首次购房补贴申请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0769-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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