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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租客未进行莞e申报,社区民警第一次检查发现就开罚单

旅行者2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2-10 12:46: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3205
处理用时:7天0小时41分
本次为上一次内容的补充,为东城街道,星城社区,新世纪星城美寓50栋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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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市民反映情况后,我们已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48分致电联系您,电话无法接通。并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48分对诉求进行办理。
   经东城派出所查,您所反映的情况,我所社区民警多次提醒东城辖区的各个小区物业通知业主如实登记莞E申报,并且工作人员将会不定期检查,建议市民尽快完成申报。市民居住地址的出租人(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以200元行政罚款。希望市民可以多多理解并配合工作。
    如有疑问,可致电东城派出所,联系电话222674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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