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成一件事
从2024年11月20日开始联系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的办事员,21日开始希望能通过微信审查电子版资料,一直没回复,然后11月25日按要求打印带到现场审核资料,到了现场办事员态度非常差,第一次没说具体详细清楚材料要求非常不耐烦。 11月27日第二次到现场同时把设计图纸人员带去现场,直接凶巴巴的说难道你每带一个人过来我都要重复解释一遍吗?如果办事员第一次说明白了至于要跑第二遍解释多遍吗?为了办成事情不敢言不敢怒。 11月28日第三次到现场,原对接办事员没在,安排了另一位办事员对接,此次终于能收到实际有用的反馈信息,此次办事有一点进展,按要求改好后。 11月29日再次来到现场,终于达到收资料的标准。 收资料之后12月2号有咨询过什么时候看现场,最终安排到12月9号早上才实际看的现场。 但是12月9日看现场,才告知我们申请接驳的污水管道并未启用,有污水排水井,但实际底下的管道未连通。 那么,请问为什么不在第一次,或者后面交资料的时候就告知,非要拖的最后才告知。白白耽误我们项目工程的工期耽误了至少耽误了15天,也跟办事员反馈过因临近春节,我司需要工期需要加急,需要尽快办证安排开工,春节假期前结完工程款。但是就因为这样的办事态度,无故耽误我司工期,损失严重,现提请问责,并要求整改。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馈的我中心办事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咨询问题回复不及时的情况,我中心对此高度重视,经组织相关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首先,我中心要对您反馈的问题表示诚挚的歉意。我们深知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对于办事群众来说非常重要,并且我们一直在努力提升我们的服务效能。 其实,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们经核实了解到,您反馈的项目地址位于东城街道,项目施工方拟在绿色路开路口并到南城开展排水接驳工作。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1月20日微信接到贵单位咨询办理排水接驳事宜,并告知可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政务服务网下载办理排水接驳所需资料清单及相应的资料要求,有不懂的或不清楚的可以到我中心现场咨询。11月25日上午,贵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我中心现场提交,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并告知她所提交的资料不够完整,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并温馨提醒她,由于她本人并非专业技术人员,建议她详细记录下来回去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反馈意见。同时也告知她整个排水接驳办理流程。11月27日上午,贵单位工作人员再次携带原有的资料和一名道路专业的设计师到我中心现场咨询,由于我中心工作人员当时与其他人约好时间要外出公干,故没有重复讲解资料缺失的问题,只针对图纸的相关问题与陪同的设计师进行了沟通,该设计师表示理解和明白,但由于她并非给排水专业的设计师,建议贵单位找给排水的设计师对图纸进行修改。11月28日上午,贵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我中心提交资料,但由于我中心该工作人员外出公干,由我中心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跟进并再次告知其资料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11月29日上午,贵单位工作人员致电我中心工作人员预约当天上午9:30到我中心现场提交资料,由于我中心工作人员刚好这个时间需要外出公干,故双方商定改约当天下午3点,但贵单位工作人员依然是当天上午10点到我中心,并由我中心上次已对接过的工作人员接待,并告知其资料仍存在一些小问题,但考虑到该工作人员已多次来往,故同意先接收资料待现场审核时一并告知设计师修改。12月9日,我中心按照接收资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审核排水接驳方案,在现场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贵单位拟接驳的市政污水井,该污水管道是老的废弃雨水管道,继续使用属于违反相关环保规定,故无法作为污水接驳井进行接驳,建议贵单位往东城方向的污水管道进行接驳。 由此可见,我中心工作人员一直在对接和服务贵单位办理排水接驳相关工作,也按照有关规定到现场进行方案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对于您反馈的我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回复不及时的问题,我中心正在积极分析原因,努力寻找改进措施,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思想上高度重视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一次性告知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们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确保我们的服务能够满足您的期望。同时,我们也非常感激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因为它将帮助我们持续改进我们的服务质量。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反馈意见和理解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联系电话:224220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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