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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拒绝退费的投诉

用户iHiRCp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12-11 15:44: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3423
处理用时:6天19小时15分
本人自2021年起,在塘厦镇的“JS舞蹈塘厦校区”(地址:花园街老凤祥珠宝三楼,原名:向氏国际舞蹈工作室)按期报名中国舞的舞蹈培训,2022年11月12日续费报名3980元,但在旧课程还未上完,续费3980元的课程未正式上课前,我家小朋友提出终止中国舞训练,我在2023年4月15日跟其店长沟通,被告知不能退费,当时因想等家中小妹妹明年年级合适若感兴趣可以再继续课程,所以未继续沟通退费事宜,直至今年确认家中两位小孩因课业繁忙、不感兴趣,加之培训机构离现居住地太远,于2024年12月6日又再次向店长提出退费申请,但仍被以“统一不折不退”的理由拒绝,即便我已将《东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退费规定向店长普及告知,店长认为这么多年来都是不退费的,所以再次明确拒绝退费。
      据上述情况,本人对“JS舞蹈塘厦校区”提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为:
      1、未按《东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进行合理收费,其机构在收取课程费用3980元为96节课时的全部费用,违反以上条例的收费规定;
     2、未按《东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进行退费处理,一直以机构规定“不折不退”的条件拒绝退费,甚至提到之前都是这样处理的,可见已不是第一次违反“预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人恳请相关部门督促“JS舞蹈塘厦校区”尽快按照《东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3980元全额退还至我本人账户。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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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与机构负责人进行协商,负责人同意让孩子继续上课,但是无法退费。如果无法调解退费相关事宜,建议市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个人权益。
我中心再次提醒家长,教育部门及学校每学期均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不要将小孩送到没有持有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进行培训。缴付培训费前务必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约定好退费条款。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缴费,将培训费用缴至“一课一销”资金专用监管账户。未按上述提醒盲目参与校外培训,家长自身权益难于保障。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20351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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