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依法拆除东莞市建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建筑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兹有东莞市建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茶山镇坑口村长兴路19号),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四节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请贵单位依法履行职权,责令拆除。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对于您反映东莞市建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问题,茶山镇城管分局已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因涉及该厂建成时间比较久,城管分局需要进一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接下来,城管分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建议以后遇到此类事件,可直接拨打茶山镇城管分局联系电话:0769-81859398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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