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村庄占有国家资源。
清溪镇绝大村庄都占有国家土地资源违村收费,一个村庄里的房屋面积属于私人或集体土地,也只是有使用权,而里面的马路和广场是国有土地,确被利用收停车费。所得款项又不上缴国库。变成了村庄的集体所得。违法乱纪请追究责任。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村(社区)停车规划管理合法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村(社区)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社区)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根据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在村(社区)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 村(社区)日益严峻的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决定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物业及内部道路进行停车规范管理,同时提供停车管理服务,收取合理的停车费用,通过智慧改造、价格杠杆等手段优化调节停车规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环境,该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关于停车规范管理内土地性质的问题。 经了解,清溪各村(社区)实施停车规范管理均为村集体所有土地、道路,而车辆停放在自有物业、土地内不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具体可咨询各村停车管理处。 下一步,我分局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依法依规进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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