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离职需要怎么申请把住房公积金提取
请问已离职2个多月,怎么把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取消离职提取业务。发生下列属于住房消费活动的情形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四)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发生下列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三)离休、退休。(四)出境定居。2022年10月28日起我市试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制度,市民在无单位缴存公积金情况下,自主就业的,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缴存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销户提取,建议了解。详情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dggjj.dg.gov.cn/,具体路径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审批,查询相关提取业务办事指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