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塘厦镇蛟乙塘地塘岭二巷29号后面楼房楼顶违法砌砖建房
一般人楼顶只能在楼顶搭1.2米高铁皮遮阳挡雨,最多都是移动板房. 该屋主为何能在楼顶砌砖大搞建筑?难道本地人在村里说一声就可以?还是本身就在居委会上班利用职务之便? 还是可以申请一些没有公开的流程? 麻烦解释一下,不然丢失公信力.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年12月16日电话与您联系,由于多次联系无人接听,因此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12月1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4年12月16日,我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塘厦镇蛟乙塘社区蛟乙塘地塘岭二巷29号后面,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场联系涉事负责人,由于未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如不能提供将立即整改,期间禁止施工。同时,要求属地社区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监督并落实跟进提供情况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0330373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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