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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东莞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

微信用8Vkg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06:32: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4799
处理用时:7小时27分
我儿子在东莞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摔伤事件多次举报投诉并没有真正的去处理这件事,教育局和幼儿园只是表面应付一下,教育工作难道就只是记录过程,不去管理幼儿园,幼儿园那边回复一切听教育局的,多次在这投诉,教育局给我电话表示摔伤正常,我这还算轻的,对于这种回复令人发指,不应该从教育局口中说出这种话,幼儿园把小孩后脑勺摔伤1.5厘米缝针已经很严重,教育局回复说轻。每天糖糖都很多摔伤更严重什么的,听的让人更恼火,教育局难道去管理学校,摔伤赔钱什么叫尽人道主义,我一学期18500加暑假七七八八一年将近50000高学费,只是一个幼儿园,未报名的时候给我保证安全做好,报名之前也问过幼儿园安全问题说不贵让小朋友受伤严重的事情,最多一点皮外伤,9月30号摔成这样叫皮外伤吗?还有对教育局处理非常不满意,投诉这么多次,第一次投诉有个姓李的联系我去了幼儿园聊不到一块去就报警,让等待协商,第二次是我发抖音朋友圈小孩受伤的事,幼儿园报警说影响到他们招生,派出所联系去协商,教育局称负责人也去了现场,了解过程一句赔偿的话都没有,后面走了让我们自己聊,幼儿园说扣一半学费赔偿4000我不同意,很久没有处理,在后面我又投诉幼儿园联系我去派出所协商,派出所看幼儿园不愿意赔偿看小孩摔伤也有点严重,怕我情绪控制不好谈聊不成就让先各自回家日后在协商,可能是石潭铺派出所给幼儿园做了思想工作后面又一次来我家里,说退学费赔偿5000我不同意,我为什么坚持要赔偿20000并且全额退费,第一银湖瑞龙幼儿园打着名号说是塘厦最高级贵族幼儿园最好的幼儿园并且保证不会发生受伤事件最严重就皮外伤,9月30号发生摔伤严重并没有到达高学费贵族的纸质,所以贵族还没有老师看管小朋友,贵族幼儿园老师去洗餐盘收拾东西搞卫生才没有人看小朋友才会摔伤。这是幼儿园全责,第二一年将近50000学费是普通幼儿园的4年的学费,我让赔偿20000都是轻的,我不知道教育局为什么这么偏袒银湖瑞龙幼儿园,在这里回复漂亮数据给谁看,我花这么高的学费把我小孩搞摔伤还不想赔钱,还是正常,将心比心摔伤你们家孩子这样你们做何感想,一年将近50000的学费达不到5000的教育,收费不符合。安全也做不到位,只管拿钱不想赔偿,还说不能赔偿开了先例,一旦赔偿开先例以后摔伤其它小朋友就要赔偿,我想问下世上这种幼儿园做法合理吗?谁还敢去这种幼儿园上学,只拿钱不负责,幼儿园那边说一切听教育局,我想问下我要求赔偿两万并且全额退款不合理吗?幼儿园不该承担所有责任吗?如果今天摔的是你们家孩子你如何处理?我虽然没读什么书可能也有错别字,但我们老百姓就任你们这样欺负吗?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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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121009415617801,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4-12-13 16:52:00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12-16 16:50:11对诉求进行办理。经调查: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在校学生陈某于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11:00左右在进行户外活动时,踩空木墩摔伤,班主任带到保健室进行包扎处理后,该校马上送往塘厦三局医院并通知受伤孩子妈妈,在塘厦三局医院拍完CT后,诊断结果为:头皮损伤,属于轻微皮外伤。医生建议进行缝针时,家长对塘厦三局医院缝针技术表示不满意,要求前往深圳儿童医院进行治疗,当天孩子的爸爸开车和幼儿园园长、班主任和孩子的妈妈一起到深圳儿童医院为孩子进行缝针处理,共缝了三针处理。从10月1日至7日,该校都有园方行政、老师陪同孩子到医院换药,10月8日在深圳儿童医院孩子拆线后在家休养,医药费和交通费共有1632元(由园方垫付)。2024年10月24日,学生家长报了警。 事情发生后,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高度重视,于是教育管理中心多次组织塘厦石潭布派出所、园方领导、学生家长进行协商如下: 1.第一次协商:2024年10月24日下午3:30,镇教育管理中心牵头,联合石潭布派出所、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领导、学生家长在银湖瑞龙幼儿园会议室进行双方调解会,学生家长要求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全额退还学生学费,并赔偿损失费2万元,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园长表示需要向上级集团董事会汇报情况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于10月27日,该园长通知学生家长,经园方集团董事会决定,表示扣除9月份(9月份全勤)保教费、生活费后,全额退还其它费用,并支付人道主义慰问金4000元。 学生家长于 10月22日 和10月31日分别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和抖音上发布信息,11月1日塘厦银湖瑞龙幼儿园在石潭布派出所报了警。 2.第二次协商:11月2日,教育管理中心再次联合塘厦镇石潭布派出所、幼儿园园长及该生家长调解。该生家长要求该园全额退还学杂费,并赔偿损失费20000元;该园董事会表示扣除9月份(9月份全勤)保教费、生活费后,全额退还其它费用,并支付人道主义慰问金4000元,该生家长表示回去后与其老公商量后再决定。教育管理中心督促园方要尽快把事情处置完毕。 3.第三次协商:11月4日中午,学生家长给该园领导微信回复:“经她和老公商量,必须全额退一个学期总额费用18500元,并赔偿2万损失费,以及日后复查费用均由幼儿园全部承担。”11月5日中午,园方和学生家长双方约定到石潭布派出所进行再次沟通协商,学生家长通知因临时处理私事,另约时间进行协商。期间,园方多次主动跟学生家长沟通双方到石潭布派出所进行协商,家长以有私事不能确定时间而不能到派出所协调。 4.第四次协商:11月20上午学生家长在微信告知园方当天下午有时间面谈。当天下午3:00左右,双方再次到塘厦石潭布派出所进行协商,园方集团领导承诺把孩子这学期的学费全退还,再支付人道主义慰问金5000元。但学生家长依然要求全部退还学费,还需赔偿费20000元,当天双方协商未能成功。 经各方多次协商,由于双方金额悬殊较大,未达成统一意见。接下来,对于双方应当承担责任多少问题,我中心建议学生家长走司法程序解决分歧。 我中心将持续关注该事件,感谢您对塘厦教育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思安组,联系电话:87936912。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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