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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提供停车位出租服务且停车费不合理

微信用xm8Rr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14:39: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6568
处理用时:15天17小时55分
东坑莞月松湖于2024年10月交房,但开发商以停车位未开始出售为由,拒绝向业主出租车位,且停车费极其不合理,停24小时收费55元!希望政府能出面帮人民解决困扰,否则开发商只手遮天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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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1月9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停车纠纷。东坑住建局于2025年1月9日,联系莞月湖花园项目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进行调处,开发商指出:我司开发的莞月湖花园项目12号地下室于2024年8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通过了质量验收。该地下室当前还未办理商品房现售,也未进行销售处理。鉴于该项目1、2、6号楼已于2024年9月30日交付给业主,应广大入住业主的停车诉求,我司目前对符合使用的地下室车位向有需求的业主开放临停、租赁服务,相关的收费价格内容已于2024年 10月28日以张贴形式在停车场入口向业主进行公示内容,根据该收费标准进行测算,一天(24小时)的停车费用最高约为16.6元人民币。目前我市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司对停车场的收费定价是经过市场调查,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决定,符合相关规定。业主可与我司工作人员叶莉芳联系了解有关情况,联系电话18925743931。
在此,东坑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商品房买卖(含预订、认购)等中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范畴的问题,行政职能部门没有依据任意介入或强制干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因履行合间发生纠纷的,建议双方及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应当尽快通过司法诉讼(仲裁)途径解决。为保障各方权益,东坑住建局建议市民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票据等,向法院提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买卖纠纷。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东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3384128,联系人周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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