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未公示物业擅自上涨停车费
小区停车场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未公示物业擅自上涨停车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新城社区反馈: 诉求人反映:“物业擅自上涨停车费”问题,社区已向物业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据物业明确表示,葡萄庄园三期外围停车场并不涵盖在小区公摊面积范围内,该停车场是葡萄庄园物业服务中心向万江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租用的土地,由葡萄庄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并取得了使用权。鉴于2024年租赁协议即将续期,承租费用将有所调整。为确保葡萄庄园物业服务中心租用地(即外围停车场)的正常运营,自2025年1月1日起,葡萄庄园物业服务中心将对停车收费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停车费用的调整问题,经向万江街道经发部门了解,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收费实施细则》(东发改〔2024〕18号)第二章第五至第八条的规定,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经过核实,该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管理方式,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此外,社区工作人员已实地查看,在该停车场出入口已设置《东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价牌》,明确公示了收费单位、定价方式、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诉求人亦可前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官方网站(http://dgdp.dg.gov.cn/)进行查阅《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另,万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反馈: 关于反映葡萄庄园的问题已收悉,万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9日到现场进行检查。 1、当事人在小区公告栏对停车场计划于2025年1月1日更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万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 2、当事人提供了关于停车收费的书面情况说明材料。 3、当事人公示的收费标准符合东莞市发改局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当事人违法证据不足,万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不予立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城社区 ,联系电话:0769-23620718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联系电话:0769- 222815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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