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金地名著花园车位欺诈销售、拒不退款!
金地公司(股票代码:SH600383)欺诈销售,以非产权车位代替产权车位!拒不退款,属于合同诈骗!请政府有权部门作主,依法处罚金地公司违法销售行为! 1、本人为东莞常平金地名著花园(项目地址:常平镇还珠沥太和路168号,开发商:东莞市常平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 2、2024年12月11日,东莞市常平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顾问龙*利向本人推介产权车位,在《车位确认单》上注明了如下内容:“金地名著花园项目335号车位售价为115200元,客户确认已支付5000元,3天内付清价款,之后再按双方预约定时间办理《车位买卖合同》等相关签约手续,此车位号确认后不可更换,最终以《车位买卖合同》为准。” 3、2024年12月16日,金地公司向本人出具了金额为115200元的收款收据,确认本人已付清335号车位的购买价款。但是,金地公司却没有安排本人网签《车位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让本人签署一份《常平名著花园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本人与金地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租赁停车位(即有偿使用),而非车位买卖,构成欺诈销售行为。 投诉人认为: 1、龙胜利为金地公司工作人员,《车位确认单》经龙*利签字确认,其职务行为应归属金地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金地公司以20年使用权车位,代替70年产权车位,属于公然的违反销售说明和允诺的欺诈销售行为,严重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要求:金地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支付价款,否则,本人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金地集团投诉,直至金地公司退回全部款项为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0825010111175824901,常平镇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再次诉求车位退订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协调情况和项目预计完成退款时间如实反馈给您。对于您不满协调后的退款时间,我局建议您根据签订的协议,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同时您也可以联系项目代表龙胜利13925587633了解具体进展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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