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问题
我是莞城户籍人口。请问现在领失业金的话。失业金是有同时买职工医保的,但是我2024年底已经购买了莞城的居民医保,一年526元那种全年居民医保。那我领取失业金期间可能有两份医保的话,是否有冲突呢?如果就医是按哪个医保使用呀?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莞城人社、医保分局核查,您于2024年12月6日成功参保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自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待遇。”由于您目前正常参保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基金不会再为您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目前您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若您选择享受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需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再申请失业医疗代缴业务。 另外,莞城人社、医保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月14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人社、医保分局22385210转1待遇核发股进行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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