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占用车位,设置障碍物
我是新风西路的一位居民,在此投诉商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停车需求,造成了公共资源的不公平使用。据我观察,商家通过放置障碍物(如椅子、烂电动车、锥桶等)方式,擅自霸占了公共停车位,具体位置在新风西路,园吓路二村市场周围。这种行为持续至今,尽管我及其他市民曾多次投诉,但商家并未改正,反而变本加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商家的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违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公共停车位作公共资源,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长期占用。考虑到上述情况,我请求相关部门能够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对周围商家进行调查,并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 2. 清除商家用于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并恢复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示警戒。 4. 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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