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能力提升补贴
你好,请问25年年初是否会有针对因24年申报补贴时社保不足半年人员的开放的补贴二次申请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 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首次申请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dghrss.dg.gov.cn/)”留意受理动态,或关注“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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