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申领被拒是否合法
本人系89年生独子,家里持有国家发放的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从未离异,名下也没有任何其他子女,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条件。2024年母亲随迁到东莞,了解后也准备申请每月330元的独生子女补助。因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费时,到2025年1月8日去社区咨询,却得到回复说所有证件材料都齐全,却因2025年1月起市局有新政策,我的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比我身份证生日时间晚10天,就不能办理。 这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反馈,请问市里政策条文在哪里,颁布有公示吗?就算有这个政策,光荣证是国家对我父母配合国家法规政策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持证人应享受补贴,这样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规? 早年风俗,领证是比较后的事情,在领证前我父母早有事实婚姻。我父母为配合国家政策,承受了一辈子仅一个子女的代价,仅因为领证登记日期晚几天就被取消保障,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希望市局能够保障市民权利,通过我母亲的独生子女费申领审核,谢谢。 下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您父母现户籍地(XX镇街XX村社区),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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