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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观澜湖长堤别墅96号违建多次投诉无人处理

用户s3LNTl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1-13 15:56: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98537
处理用时:9天19小时39分
塘厦观澜湖长堤别墅96号,私自搭建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加建部分损坏共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多次投诉无人处理。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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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1月16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5年1月1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5年1月16日,我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塘厦镇平山社区观澜湖长堤别墅96号,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场暂无发现施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现场联系当事人,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在大门明显处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如不能提供将立即整改。同时,要求物管公司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监督并落实跟进提供情况或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0330373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01-21 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5-01-21对诉求进行办理。经现场核查,观澜湖长堤96号别墅与95号别墅共用围墙,因96号别墅无法入户细查,通过远距离观察,96号别墅共墙侧局部已加建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等构筑物。95号别墅共墙侧存在墙身裂缝、抹灰起拱剥落,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别墅共用围墙只是围护结构,不宜作承重结构使用。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建议96、95号双方房屋所有人协商处理,尽快拆除附着于共墙上的所有构筑物,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共墙进行修复加固处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限额以下及既有建筑装修改建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双方房屋所有人按我局要求整改。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77250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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