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摩区域与限制摩托车通行问题
尊敬的领导,办事员同志: 你好!近期在交管12123了解到,东莞交警公布136套闯禁令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含抓拍摩托车闯禁区)的公示。本人经常出行于环城路内市区和周围镇区,我仔细观察各个路口摄像头的道路,存在些我个人认为不太合理的摄像头,不太适合当下摩托车出行在东莞的道路情况。 1:万高路。它是107莞穗路连接高埗镇区的重要道路,若摩托车从虎门长安,可经S256、G107到达。但是万高路存在禁行抓拍,这样不得不走环城路?环城路货车多,小汽车驾驶快,摩托车属于弱势群体容易出事故,所以摩托车禁行环城路这些城市快速路也是应该的我个人表示是支持的,但是镇区与镇区连接的主要桥梁被禁行了,我觉得真是让摩托车无路可走。 2:S256东城段与莞樟路东城段交接路口,据我了解莞樟路东城段以前属于S357,如今此路口增加摄像头,这无疑让东部镇区的摩托车过境到水乡区等等难上加难。 3:据了解东莞还在实行东府2007(75号)文件的禁摩限摩文件。在此我有提问,2007年的禁摩限摩道路还适合2025年的今天吗?我是土生土长的东莞人,当初禁摩是打击“飞车抢夺”“非法拉客”等等,在此我对当年禁摩是表示非常支持。现如今的禁摩理由是“超速危险驾驶”容易出事故,那么小汽车就不会“超速危险驾驶”?错的是人,不是工具。在此我有个建议,出行发布新的限摩禁摩道路通告重新设置限行道路,发布给市民投票赞成与反对。 4:继续实行东府2007(75)号文件,我建议有关部门同志研究一下放宽某条道路的管制限行,让镇区与镇区之间方便通勤等等。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维护我市道路治安和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市自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其中规定禁止非粤S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各镇中心区,在我市辖区的107国道(G107)、广下线(S120)、东深线(S358)等国道、省道过境通行除外;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东莞市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告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东府〔2017〕117 号)中明确《通告》予以保留。故目前,《通告》仍然有效。具体的限行区域您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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